一名王女士来邮说和前夫离婚四年后,最近她收到银行寄来通知前夫拖延摊还的贷款。她去银行了解后才知道当初她以担保人身份协助前夫获取的商业贷款,由于前夫无法摊还而造成银行向她采取行动。她表示,当时前夫是和她联名成立公司的。虽然,她完全没有涉足公司业务,但是,过去前夫时常拿一些公司文件要求她签名,由于对前夫的信任,她也鲜少询问太仔细。四年前因为双方出现很大的分歧而以离婚收场,两年前也正式获判离婚。离婚时,她也立刻脱离与前夫联名的公司,但是,万万没想到四年后竟然还有手尾让她烦不胜烦。她来邮询问笔者能给以什么建议?
对于王女士的遭遇让笔者忆起曾经遇过一些离婚妇也面对类似的问题。很多人以为,离婚后与对方的过去也随之一了百了!有些人则因为消极或不想再忆起过去伤心的记忆而选择逃避面对现实。这一切的消极行为,并不会随着离婚而告一段落。其实,离婚与联名贷款,联名户口,联名购置的产业甚至如王女士作为担保人的责任并没有自动作废,各个情况都有其法律责任。
对于王女士,必须尽快调整心情面对问题及采取主动积极地心态处理。首先必须先理清与前夫有牵连的各个贷款或担任担保人的贷款或者融资便利。资料可以从过去的文件存底或向曾联名公司的公司秘书处(company secretary)获取关系到自己名下的相关贷款或融资便利。
与前夫心平气和的坐下来了解状况,如果前夫还愿意负责任,要求他另寻担保人或者重新贷款把联名的贷款转至前夫或他人名下。
王女士也可向个别银行申请提出退出成为担保人或把总担保额规定在特定数额(通常贷款或融资合同签署后,银行是无法把担保人除名,除非把合同停止,让前夫重新申请。)
无论如何,在还未进入最坏状况下(如前夫为了躲开债务压力而迁移他处,或者银行开始申请破产程序)寻求解决方法应该还比较容易。不然,将因为前夫的贷款而让自己也陷入破产的状况。
当然,最终如果王女士的前夫无法协助更改担保人同时又无法摊还欠债,那么,王女士就被逼承担债务。如果王女士也无法摊还,那么银行还是会采取起诉王女士破产的行动。
最后,笔者奉劝各位读者,做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深思熟虑后才决定。而对于离婚妇如王女士,如果当初离婚时就尽快了解自己曾签下的担保人文件,处理起来就比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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