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3, 2013

理财门诊系列(一百三十一):遗产分配的公平,公正与合理(三)

延续上期的文章,笔者依据129期提到该企业家的例子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一些可参考的执行方式。

首先,该企业家必须把所有资产列明,包括主要企业,与其他人合作的公司,拥有权模式,更深入的把公司名下的产业也一并列出。除了公司资产,也把个人现金,定期存款,各类保险,信托基金,股票,房地产,汽车,贵重物品,公积金等等一一列明。

其二,列出所有受益人名单。包括子女,孙子或其他人甚至特定机构。

第三,坦诚自我预先衡量可能出现的局面。把各种可能发生的状况清楚写下来。

第四,认真思考自己希望的局面担忧的部分。把这一部分也清楚地一一列出来。

第五,与太太坦诚深入的讨论,夫妻俩先取得一致的共识。
     
第六,接下来听听各个子女的看法心声。以开放的态度尽量了解及尊重他们的意愿。也诚恳的与他们深层讨论自己的意愿以获取支持。最终找到最接近及获得认可的方案。不然,如果受益人一切以各自利益来计算,而资产分配者又纯粹从自己的感受及情感来处理,常常就会陷入见树不见林的窘境。

在一切还没有完美定案之前,建议一定要有短期及长期的方案。例如,即可立下遗嘱以防万一,但是遗嘱并不是无法更改的,反之,能依着情况的变化进行适当的调整。如,现在没有参与企业管理的儿子可能在往后改变主意想回到公司协助,那么在整个遗产分配与规划上应该具有一定的伸缩性,当然一切还是以家族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

机制的设定也一定要保护自己的利益与权益获得保障。通过资源整合及优先排列,再制定资产拥有权,管理权及资产利益分配。 各类信托方案对这方面有非常好的帮助,对于该企业家,笔者建议其成立信托管理公司支配资产利益分配以辅助达至较圆满有效的遗产分配。例如,有智障问题的长孙是无法管理获得分配资产的拥有权,因此,更适合的是在机制内制定能长期保障其获得生活与医药开支的收入,同时获得适当的照顾。再如,其长子拥有公司一定的股份但在管理与领导上让更有能力的弟弟处理以达至双赢局面。

遗产规划的重点应该在于尽量达到团结子女,让他们受益于所遗留的资产,又能让资产继续正向成长。因此跳出专注在资产如何平均分配的思维模式,以避免陷入牛角尖更避免遗产被分得支离破碎!

最后,笔者从简总结公平,公正与合理的关键点。公平在于利益的平均分配;公正能做到让弱势受益人得到保护,让能者有更多的权力与发挥空间;合理的共识建立于大家都从客观面看待各自的付出贡献,体会体谅资产分配者的意愿与心意。


(备注:以上分享纯属笔者个人经验分享,只供读者参考。)

理财门诊系列(一百三十):遗产分配的公平,公正与合理(二)

“只 有把人处理好,才能把事情做好。”这句话也可套在遗产分配上“只要把人处理好,遗产分配就能做的好!”这可说是要达至公平,公正与合理遗产分配的其中核心 因素。我们必须了解,每个人心里有把尺,各自皆以自己的观点与处境为衡量标准,因此,要公平公正就更要合情合理。而这一切都必需建立在相互尊重与谅解下产 生的共识。

另一个核心重点达至公平公正的分配则必须建立每个人(受益人/利益相关者/执行人)都有“公平机会的机制”!

接下来,笔者将以以上两个重点来与各位谈谈遗产分配。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遗产分配不是等到最后一分钟才进行,或单一从分配份额下手。其实应该要有更完整的遗产规划,而规划必须综合短期、中期、中长期以及长期的安排进行。部份可能是生前中逐渐进行分配,而另一部分可能却在往生后才执行。

要 达至遗产分配上受益人能和谐与圆融的承接,遗产的分配应该具有“包容性分配”的思维。让更多受益人享受祖辈资产带来的成果;让弱势受益人得到保护;赐予能 者更多的权力与发挥空间甚至雇用专业人士在公司处理;最终加强遗产和受益人长远的利益得到保障更在资产管理中保持增长及平衡。

由 此可见,你传承不单单是外在资产,更是家族和谐团结互助的文化。因此,分配上不可能以简单可计算的表面数目字或每个人经济生产力的贡献,笔者个人认为更应 该以更高层面/格局作为遗产分配的指导。包括了饮水思源,承先启后的优良概念。基本上,每个人都希望遗产分配后,能达到凝聚家族成员团结一致的成效。

接下来,每个人都有公平机会机制的重点。遗产分配上有了大方向后,我们就必须从拥有权, 管理权,受益人权利的出发点来安排。 “机会平等”的背后是以能力为核心考量,强调平等竞争、公平分享利益。同时,也要尊重受益人的意愿。

所谓的公平机会机制其实是运用既有的资产资源通过全面评估慎思后进行。例如,重新安排公司内的股东股份,董事局成员,管理层人员,保单受益人,或者把部分资产建构在公众信托机构以更有效分配长期利益等等。最终目的就是让机制完成我们的意愿,也让受益人信服。

最后,遗产分配上若在获得所有受益人支持与接受下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处理资产分配将是最好的方式,也是最省时,省钱与有效的。

      下星期继续讨论上星期提到的企业家案例。


(备注:以上分享纯属笔者个人经验分享,只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