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13, 2011

贷款事项

理财系列(十五):贷款事项
在现今的社会,贷款与否并不是我们个人意愿的决定,有时是受到客观环境的影响!例如当我们要就读大学时因现金不足而申请贷款,再者,为了购买第一间房屋,汽车,或者家人不幸得了严疾等等都因为现有资金不足而申请贷款!融资贷款的便利是现代社会蓬勃发展的重要的推手。善于运用及妥善管理的确对个人与企业带来正面利益。但是,若滥用又没有妥善管理将带给我们财务上非常大的问题进而影响正常的生活作息。
这期与读者分享贷款的一些结构及其基本原则。
首先,让我们看看贷款的结构。贷款涵盖几个重点。首个是利息。利息也是贷款的成本。通常以一年来计。也是放贷提供者在本金上加上去的盈利。基本上利息可分为 “固定利率” 或“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是以大家预先同意的利率固定在某个期限内摊还(例如,6%利率的贷款将在整个合同期限内皆保持6%)。而“浮动利率”却依据市场或国家银行政策的更动而定。因此,其供期款项也会随之更动。(例如,基贷率由5%调整至6%时,您每年的供款利息就必须提高1%)
其二,“担保贷款”或“无担保贷款”。“担保贷款”通常需要以莫项资产来抵押已取得贷款。例如,抵押房屋,土地,股票等等。而“无担保贷款”却不需要以资产抵押以获取贷款。因此,“无担保贷款”的利息较“担保贷款”高,同时时限也较短。
其三,贷款时限。每个贷款皆有其时限。通常个人贷款或汽车贷款都少于10年。而房屋或产业贷款可高达35年。
而在贷款上,有哪些原则是大家须遵从呢?
第一, 借您“所需的”而不是您“想要的”
正如笔者在上一期提到的想要与需要是有很大的差别!当我们有真正的需要而资金又不足时,才考虑以贷款解决我们的问题才是上策。例如,购买经济实惠的代步工具以便更有效率的执行工作。

第二, 贷款数额必须在我们能力范围之内。
这看来简单,但是在现实生活里我们时常高估自己的付款能力而造成往后的财务压力与困扰。普遍上建议每月供付贷款额应该是不超过净收入的1/3。

第三, 避免消费性质的贷款
贷款涉及长期承诺及费用。因此,绝对不鼓励没有建设性或生产性的贷款。大支出如汽车(除非其能创造更高价值),其它如奢侈的名牌手提包,昂贵的旅游计划等等。通常建议若要满足此类的拥有欲,应该延后至有充裕的现金才进行。不然,满足了短期快乐,却制造长远的财务压力!

第四, 能力不足下避免成为贷款担保人
一旦成为借贷者的担保人,您就必须在财务上准备万一借贷人无法敖付贷款时,您有能力为其兑现承诺。因为担保人拥有相等的责任。故此,若能力上无法做到,请直接告诉借贷者,以免往后不必要的烦恼。

第五, 借贷者必须清楚本身有绝对的责任摊还贷款。
在生活上,若朋友或亲戚在向我们借钱后以不负责任的态度不给予摊还,我们都会感到非常的愤怒,及心有不甘甚至觉得被背叛对吗?因此,当要进行借贷时,我们必须以负责任的态度摊还贷款以保持我们的借贷信誉。这有助于未来当我们再次需要贷款时得到正面的肯定。
若在付还供款时面对难题,应当坦诚向放贷者讨论可行的方式,而不是以逃避来面对。

总结而言,贷款必须是因为“需要”而进行。绝不是建立在“想要”上。当借贷后,我们就必须负起绝对的责任来面对每月供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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