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3, 2013

理财门诊系列(一百三十六):联名借贷与作为担保人注意事项

上星期谈到“前夫欠贷离婚妇遭殃”的文章后,收到多人询问相关课题。在此,笔者与各位谈谈其中一个案,再谈谈作为借代人与担保人因注意事项。

其中一位询问,她与丈夫联名贷款购买了两间屋子,一间为他们的居住处,另一间则在出租中。过去丈夫同意负责现在居住的房子而她负责供另一间房子的供款。但是,近期由于一些原因(她未说明),在过去的3个月丈夫已没有供房子贷款,而她也不愿意协助代丈夫供期。因此,想询问对她有什么影响吗?如果向银行再融资从丈夫手中购买另一部份屋子拥有权,可以吗?

作为联名借贷者,如果拖欠银行每月的房贷供期,双方都会被银行采取相同的行动,从最初的“欠债黑名单”到申请拍卖贷款资产以付清银行欠债,拍卖后如果还是不足以清还欠款,银行就会向法庭申请借贷者破产。

如果以上女士有意以个人再融资把房子转至自己名下,那么,她绝不可以拖欠银行(虽然,她认为是丈夫欠,不是她欠,但是,银行角度,双方面都有共同责任)。不然,当她向银行申请融资购买该房子时,将面对被拒绝的情况。所以,该名女士必须尽快处理已积欠的款项!当然,这之前即使与丈夫有再大的怨言也一定要和丈夫取得共识才能进行转换拥有人。不然,问题将越来越棘手!

各位读者必须明白,作为联名借贷者,你绝对有偿还贷款责任。因此,如果不愿承担这法律责任,那么,在联名购买产业申请贷款时就必须清楚向融资机构表明。不然,就必须对贷款负起应有的责任。

担保人方面,虽然,担保人并非原本借贷者,但是,如果原本借贷者出现贷款违约的情况,担保人仍需为还拖欠的贷款负责,包括利息,罚款及其他开销,直到贷款完全还清为止。除非贷款完全还清,或者获得放贷机构的批准,否则,担保人将不能卸下担保责任。

如果有资产抵押,在面对债务违约的情况下,贷款机构可以变卖抵押资产,以取回贷款。不足的欠款就继续向担保人索取。担保这类的贷款在责任上就有一定的限制。但是,对于没有任何资产抵押的贷款如个人贷款,商业贷款。作为担保人必须要了解万一借贷者无法付还欠贷,担保人就要面对更大的责任付还欠款。如果是商业融资便利,借贷者的债务甚至会随着时间膨胀,因此,担保人承担的风险是非常的大。


最后,无论是成为联名借贷者还是担保人,在签下文件前一刻一定要深思熟虑,考虑到万一借贷者无法偿还欠款时,自己是否做好心理准备面对接手这后果!千万别轻易签下文件,造成往后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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